[英國《防務新聞》2004年7月20日報道] 波音公司首次驗證有人駕駛戰(zhàn)斗機(例如F-15E)與無人機(uav)協同飛行的能力。并驗證了無人機的自主控制能力,包括實時防止空中相撞能力、自主規(guī)避機動能力、自主改變航線以響應突如其來的威脅和飛行故障。
這次驗證試驗是作為美國國防預先研究計劃局(DARPA)提出的軟件起動控制(SEC--Software Enabled Control)計劃的一部分。SEC計劃旨在充分開發(fā)無人機的控制技術。在驗證試驗中,波音公司“鬼怪”工程隊開發(fā)的開放式控制平臺(OCP)轉換軟件設施是關鍵設施。該軟件設施是一項開發(fā)無人機控制能力的重要設施,它能快速將新的控制設計軟件和工具綜合到無人機上,從而使無人機滿足未來任務的要求。
波音公司采用的無人機試驗機是用聯合空戰(zhàn)系統(tǒng)(J-UCAS) T-33飛行試驗臺替代,試驗臺安裝了無人機的航電軟件。有人戰(zhàn)斗機使用了一架F-15E“攻擊鷹”戰(zhàn)斗機。(中國航空信息中心 張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