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CEO杰夫·貝佐斯(左)/圖 來源網絡
美國專利商標局本周授予亞馬遜一份新專利,同意了亞馬遜關于“無人機搭車”的想法。亞馬遜新專利提出,使用其他公司運營的商用貨車,為送貨途中或者送貨歸來的無人機提供臨時運輸服務。
專利文件描述:“飛往目的地的無人機(比如去送貨)可以降落在運輸車輛(比如貨車上)尋求臨時運輸。可與運輸車輛的所有人達成協(xié)議,對相關車輛的頂部加以標記,或采用其他技術加以識別。無人機搭乘前,要與車輛進行通信,向其發(fā)送搭乘請求,并確認請求得到許可。運輸車輛的路線可以被無人機運營方知道,并被用來確定無人機從運輸車輛上起降的地點。”此外,無人機還可能在長途中選擇多輛車。
雖然把無人機放在車輛頂部的想法似乎違背了“無人機送貨”的整個前提,但這樣的系統(tǒng)確實可能會節(jié)省無人機的電池電量,甚至在某些路線上可能會縮短交付時間。它還將減少無人機在繁忙、障礙物多的地區(qū)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亞馬遜第一次打起了地面交通工具的主意。2017年亞馬遜的另一份專利也提出過利用火車或船來迅速部署無人機的想法。
不過2017年的專利與如今不同之處在于,如今的專利僅僅涉及搭乘,而早前專利則設想,地面交通工具裝有替換部件和檢查設備,可以對無人機進行維修和檢查。
在電池供電方面,亞馬遜還產生過使用路燈、通訊基站塔和教堂尖頂來作為無人機???ldquo;碼頭”的想法,這樣無人機就能在長距離送貨的往返途中充電。
自從亞馬遜CEO杰夫·貝佐斯(Jeff Bezos)2013年公布其雄心勃勃的送貨假話以來,亞馬遜就一直在申請與無人機相關的專利。雖然我們并不清楚,這些專利何時或者能否從理論變成現(xiàn)實,但是至少從這些專利中,我們還是能一窺亞馬遜的研發(fā)團隊的所思和所想。
本文編譯自:DIGITAL TRENDS